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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6日 00:00    作者:    点击:[]

各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2017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安排:

(一)采集信息:各党支部要准确掌握组织关系所去党组织信息,根据毕业生党员就业单位及流向情况分为校内、省内、省外三个类别,分别填写《2017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采集表》。

(二)信息确认:各党支部应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进行核实把关,并要求各毕业生党员在《信息采集表》纸质版上签字确认。

(三)发放介绍信:学院将根据各党支部所报信息统一准备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请于离校前发放给每一位毕业生党员。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本人携带,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办。

(四)邮寄回执联:毕业生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办理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并于2017年9月底前将介绍信回执联及时邮寄至临床医学院党委。无故未按时寄回回执联者,后果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承担。

(五)换开介绍信:对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党员本人可凭原组织关系介绍信及相关证明到临床医学院党委申请更换介绍信。因党员个人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不再换开组织关系介绍信。

(六)申请保留党组织关系: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且无法联系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拟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经党员本人申请,党组织研究同意,可以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具体要求如下:

(1)由党员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临床医学院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及《2017年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统计备案表》,经学院党委审批同意后予以备案。

(2)严格组织管理:学院将把保留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编入一个党支部,严格组织管理。党员本人需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认真参加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履行党员义务,自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因党员个人原因导致组织生活不健全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党员本人自行负责。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要求: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采集表(附件一):以党支部为单位填写,分校内、省内、省外三个表格纸质版需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核对信息后签字确认。

2.临床医学院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附件二):由申请保留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本人填写并手写签字并由支部书记签字。

3.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统计备案表(附件三):以党支部为单位填写,纸质版由支部书记签字确认

(二)报送要求:

各项材料均以党支部为单位报送,纸质版报送至综合楼107办公室,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党支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发送至lcyxydw@163.com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12日17:30。

联系人:曲老师0531-88382353

 

附件一:2017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采集表

附件二:临床医学院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

附件三:2017年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统计备案表

 

 

临床医学院党委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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