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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齐鲁医学部关于2013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补充说明”及医学院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自:齐鲁医学部教学科研处 责任编辑:孟伟】</SPAN></TD></TR></TBODY></TABLE> <TABLE cellPadding=5 width="100%" align=c   来源:临床医学院    发布时间:2013-05-23 10:57:05   浏览次数:

研究生培养各单位:

    “齐鲁医学部关于2013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补充说明”,见下,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请各单位及时将补充说明传达至相关人员;

2.材料报送要求见医学院研究生网站学位工作5月9日“医学院临床学位分委员会关于进行2013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导遴选的通知”,报送截止时间5月25日中午12:00;报送地点: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3.各单位为补报人员填写新的汇总表(不含原报送人员),并为补报人员提供“由各单位集中提供的材料”

                           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齐鲁医学部关于2013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3-05-23 10:57:05 浏览次数:20
    考虑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指导教师队伍总体规模以及目前专业学位博士生培养及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医学部广泛征求了各临床医院、学院对于本次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意见,经请示研究生院,本次导师遴选工作将不再做专业限制,凡符合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的人员均可以申请。
  基层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审核申请人员材料并向学部推荐相关人选。学部将进行申请资格形式审核并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名额组织学科评议组表决,结果公示后呈报学校研究生院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请各基层单位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有关人员并组织实施,特此说明。


齐鲁医学部教学科研处
2013.5.23

【作者:佚名 来自:齐鲁医学部教学科研处 责任编辑: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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