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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关于核报2014年度博士生导师政府岗位津贴的通知
作者:院办   来源:临床医学院    发布时间:2014-07-04 09:28:3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4年度高层次专家政府岗位津贴和科研补助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275号)要求,现将核报我校2014年度博士生导师政府岗位津贴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核报要求

山东省对博士生导师政府岗位津贴实行动态管理,政府岗位津贴依实际指导月份计发,按年度拨付。

填报说明:

12014年新招收博士生的导师(附件4),自博士生入学当月(2014.9)起发给政府岗位津贴;其他导师指导时间为12个月;

2、所指导的博士生已毕业或因其他原因不再指导博士生的,自不指导博士生的下月停发政府岗位津贴;

3、虽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没有指导博士生,不享受政府岗位津贴。请将此部分博导集中填报到名单最后部分,指导时间(月)一栏填“0”;

4、博士生导师信息不重复填报。因工作需要在校内多个单位指导博士生的导师,原则上由人事关系所在的校内单位填报;聘请的校外博士生导师的信息,应由校内相应的聘任单位填报。各单位应加强沟通与协调,做到不重报、不漏报。

5.“汇总表”中的“聘任岗位”填写职称。

6.为方便大家填表和核对数据,现将医学院2014年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附件2),及学校研究生院在系统中导出的导师聘任时间和指导学生姓名(附件3)及2014年新上博士生导师名单一并公布,请各单位结合往年数据认真核对,以免有漏报。

二、报送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填写《博士生导师汇总表》(见附件1),并于201477日下班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博士生导师汇总表》报送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将电子版发至yuxiangguo@sdu.edu.cn.

联系电话:(88382515

  附件1:博士生导师汇总表

  附件2:医学院2014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

  附件3:导师聘任时间及指导学生情况

  附件4:2014年新增博导名单

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