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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招收博士生人员审核认定工作补充通知(2)——有关材料审核标准与程序
作者:院办   来源:临床医学院    发布时间:2015-05-14 09:31:33   浏览次数:
 

研究生培养各单位:

根据安排,医学院2016年招生博士生人员审核认定工作已完成个人申请工作,共收到233份申请材料。为统一材料审核标准及审核程序,医学院基础医学与生物学(III)学位分委员会及临床医学学位分委员会主席团会分别召开会议,经讨论,就2016年招收博士生人员审核认定工作的具体问题形成意见如下:

一、材料审核相关标准

1. 所有文章IFISI公布的最新版5年影响因子为据;JCR分区以大类为准;

2.所有文章以正式刊发时间为准,Epub状态的文章不计入文章总数;

3.所有课题以立项执行时间为准;

4. 关于非研究性文章的认定:

基础分会原则:非研究性文章(reviewmeta分析、lettercommunicationcase report等)一般不计入文章总数,如有高水平杂志发表需经分会专家审核后认可,方可计入文章总数

临床分会原则:meta分析计入文章总数,大类分区2区及以上的review、具有文章结构(材料方法及结果讨论)的lettercommunication等计入文章总数,case report不计入文章总数。

二、审核认定程序:

a.个人申请(已完成);

b.材料真实性审核;

c.公示符合条件人员材料,并接受异议申诉;

d.公示后材料提交分会讨论、审核并投票表决;

e.对表决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